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41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272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11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
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陕交函〔2016〕109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督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大力推行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要求,建立本部门、单位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监督检查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单位,应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省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对象为: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水路客运企业、高速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地方铁路建设项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单位。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随机抽取的监督检查人员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
省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由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已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成。
(三)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公开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建立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0.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11.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2.其它应该检查的情况。
四、实施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事项。检查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并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二)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督检查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人员。
(三)依法实施检查。监督检查人员查阅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准备检查所需工具、设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四)公开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束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及时整理检查情况并公开检查结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监督检查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努力提升监督检查能力。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做好省厅抽查对象数据库更新工作,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每年2月底前向厅报送辖区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水路客运企业名单,请省公路局每年2月底前向厅报送本年度国省干线建设项目名单,请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每年2月底前向厅报送本年度所辖运营及建设项目名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3月8日